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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卖吧”电商平台服务条款

前言

 欢迎访问卖卖吧网站并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任何方式使用卖卖吧网站服务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卖卖吧网站服务条款(以下或简称“服务条款”),在确认充分理解后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服务条款;一旦您完成“同意条款并注册”或开始以其他方式使用卖卖吧服务,即表明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不再进行下一步或停止注册程序。

 卖卖吧再次提示您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相应条款,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将以加粗或其他醒目形式提示您注意。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服务条款。

条款条款正文、附件及依据本条款公示于“卖卖吧”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卖卖吧”)的各项规则所组成,条款附件及规则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规则与本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条款所指“卖卖吧”是指域名为http://www.caimmb.com/的网站及基于该网站项下所构建或链接的各从属网站或网页。卖卖吧属湖南搜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的B2B2C电子商务平台,向社会开放并使用。

条款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条款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条款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甲方依照本条款约定为乙方商户信息在卖卖吧平台上进行宣传及推广销售,乙方无需预先向甲方缴纳任何费用。

1.2在甲方注册会员在乙方处实现消费后,甲方再收取乙方销售总金额10%的技术服务推广费。

1.3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将得到甲方在卖卖吧平台上为其开通的管理账号,乙方应通过该管理账号进行发布、销售、自收自结款项。

1.4乙方在卖卖吧平台上展示的商品,均以乙方自身名义进行商品信息上传、展示、商品销售、发票开具、物流配送服务及售后服务提供等;乙方销售及服务出现争议、纠纷、国家机关等机构调查时,由乙方销售者身份处理。甲方不参与乙方店铺的经营,除依据本条款相关约定外,也不直接介入乙方与其他人之间的争议和纠纷。

第二条  入驻条件及证明文件提交

2.1入驻条件乙方申请成为卖卖吧平台入驻商家,在卖卖吧平台开展经营活动,须满足以下条件:

2.1.1乙方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

2.1.2乙方申请经营的商品来源合法,资质齐全。

2.1.3乙方同意本条款及卖卖吧平台相关规则。

2.2证明文件提交

2.2.1乙方根据卖卖吧平台相关规则及要求向甲方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质检报告、报关单、检验检疫证书、产品来源地证明等。

2.2.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及时通知甲方,若上述文件变更或更新导致乙方不符合本条款所规定入驻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全部或部分限制乙方经营,直至终止本条款

2.2.3乙方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应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乙方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及时更新或通知证明文件导致纠纷或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卖卖吧平台(包括“卖卖吧平台”合作方、代理人或职员)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店铺服务开通及停止

3.1对于乙方拟在卖卖吧平台上进行推广的申请,甲方在乙方提出申请并满足以下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通服务。

1)乙方已按照本条款及卖卖吧平台相关规则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并通过甲方审核。

2)乙方已获得卖卖吧平台用户后台使用管理权限且本合同已签署生效。

3.2甲方为乙方开通服务后,乙方可利用卖卖吧平台用户账号及自设密码登录商家后台,根据卖卖吧平台相关规则及流程查询经营数据,及其他卖卖吧平台提供的服务等,乙方后台可以修改其在卖卖吧平台上的商品及产品信息。

3.3乙方推广服务的停止:

3.3.1乙方需要停止推广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由甲方停止乙方的推广服务功能;

3.3.2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乙方相关推广服务;

3.3.2.1乙方不满足推广条件的;

3.3.2.2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的;

3.3.2.4乙方产品价格、规格等信息标示错误,导致行政处罚、争议和纠纷的;

3.3.2.5乙方产品质量、标识不合格的,或者产品涉嫌走私、假冒伪劣、旧货、返修品的;

3.3.2.6未经甲方事先审核产品品牌,而上传某品牌商品的;

3.3.2.7乙方停止经营店铺的;

3.3.2.8其他违反本条款约定或卖卖吧平台规则的,或者其他甲方认为侵犯卖卖吧平台消费者权益的。

3.4乙方因为出现3.3.2情形被甲方停止店铺服务的,若有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赔偿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